长株城际铁路资源配置及TOD综合开发规划研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4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株城际铁路资源配置及TOD综合开发规划研究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及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根据《长株潭都市圈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长沙星沙(先锋站)至株洲城际铁路(简称“长株城际铁路”)自长沙地铁3号线螺丝塘站(先锋站经长沙跳马至马鞍站),经株洲市区、株洲西站至株洲株塘站,正线全长约90.7公里,设站17座车辆段及停车场各1座,同步建设长沙磁浮快线联络线;长株城际铁路贯通方案(人字形方案)由两个部分组成其中:株塘—先锋段约60.4公里,螺丝塘—马鞍段约30.3公里;本项目串联长沙星沙副中心、黄兴副中心、南部融城片区以及株洲中心城区,分别与武广高铁、长株潭城际、长沙机场磁浮线、长沙轨道3号线、6号线进行站点高效换乘,实现多网互联互通,为主要节点城市及主要功能组团间提供快速、准时、便捷的旅客运输服务。

2.招标范围长株城际铁路资源配置TOD综合开发规划研究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本招标项目划分1个标段。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研究服务工作全部完成之日止;应工程可行性研究报批前完成资源配置TOD综合开发规划研究报告初稿,并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完成修订,配合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批;后续根据发包人要求对研究报告进行优化完善配合完成与省、市有关部门的洽谈及相关报审流程(如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1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2)具备工程咨询综合甲级或铁路、城市轨道交通专业甲级或城市规划专业甲级资信等级

1.2.财务要求:近1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无亏损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财务年度报表审计报告

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至少承担过1个规划土地面积不低于100公顷(或开发建筑面积不低于20万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铁路工程(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综合开发项目(或TOD开发、土地综合开发、枢纽(或站场)综合体开发、站城一体化开发项目等其中之一)规划研究类业绩,不接受境外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的签字时间为准)。

1.4.信誉要求:(1)截至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截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近五年内(投标截止之日前5年,下同)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至少承担过1个规划土地面积不低于100公顷(或开发建筑面积不低于20万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铁路工程(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综合开发项目(或TOD开发、土地综合开发、枢纽(或站场)综合体开发、站城一体化开发项目等其中之一)规划研究类业绩不接受境外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相关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有效的社保证明;如合同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身份的,则需要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的签字时间为准)。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要求:

3.1.投标人主体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务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

5)近3年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被司法机关或纪律检查机关介入并做出处罚的

6)其他法律、法规禁止投标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不满足资质要求或响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不齐全均视为不响应本次招标资格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3年949时00分2023年9817时00分

2.获取方式:投标人代表于2023年942023年98日,每天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附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到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万家丽南路二段1099号湘煤大厦1218室)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3年91410时00分

2.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万家丽南路二段1099号湘煤大厦1218室),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评标办法

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及恒耀注册官方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人:湖南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先导路179号恒伟湘江时代A2栋16楼

人:徐先生                  

  话:13548686567          

监督部门:恒耀注册纪检监察部

  人:付女士

  话:0731-8426373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芙蓉区湘湖街道雍景园11栋703

联系人周先生

  话:17752841377


恒耀注册 91430000344686536Q 版权所有 
湘ICP备18024531号-1